为确保全县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顺利开展,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切实减轻城镇居民医疗负担,现将参保缴费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具有我县城镇户籍的学生(含大学生)、儿童、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他城镇居民。
二、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
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止。
三、缴费标准
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50元。
四、特殊群体缴费
城市三无人员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保;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资助对象先由个人全额缴费(每人每年150元),再由民政部门资助。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民政办资助参保。
五、参保登记和缴费
(一)南涧镇辖区内的城镇居民直接到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缴费方式通过E-POS机刷卡(银联储蓄卡、信用卡均可用)缴费。
(二)南涧镇以外其他乡镇辖区内的城镇居民直接到所在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
六、参保登记所需证件材料
(一)新参保的城镇居民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续保的城镇居民缴费登记需持《大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IC卡。
(三)办理参保缴费的特殊群体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贫困老年人提供所在地乡镇、村(居)委会出具的低收入证明。
联系电话:0872-8742923、0872-8524667、0872-8522638特此通告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