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落实公立医院为民服务的宗旨
云南省财政厅重点采取7项措施
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严格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制
截至目前,省财政共筹措下达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4.89亿元,支持公立医院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养医成果,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并根据《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督促各地按照综合改革“811”补偿机制进行补偿。
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培训
截至目前,省级财政筹措下达2020年卫生人才培养培训资金2.72亿元,支持开展全科医生培训、住院/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骨干医师培训等项目,全面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云南省财政厅牵头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允许医院统筹好事业发展和人员激励的关系,取消人员支出比例不超过40%的限制,结合实际确定人员经费支出,切实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同时,会同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为落实“两个允许”打下坚实基础。
对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进行奖补
在60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基础上,2020年省财政将继续安排补助资金2亿元,对达到验收标准的40所县级公立医院按每所500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届时,全省将有100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落实医改成效显著奖励
2020年,安排110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奖励祥云县、云县、峨山县等县域综合医改成效明显地区,营造争先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政策的良好氛围。
补齐县级公立医院服务短板
2020年,继续安排7600万元补助资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短板,改善就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任务。
继续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继续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和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责任。2019年以来,省财政筹措下达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69.12亿元,筹措下达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21.4亿元,保障公立医院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