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非营利医疗服务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云医保〔2020〕5号文件规定,我院现已具备开展“臭氧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项目条件,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全州同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制定了“臭氧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试行价格,合理制定试行价格。现将拟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示如下:
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将意见及建议反馈至以下监督部门:
南涧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务科(医保管理办公室):0872-8744439
南涧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0872-8524667
南涧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872-8521160
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