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局:
为进一步做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卫生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函》(云审改办发〔2017〕2号)要求,决定成立由放射防护、放射卫生检测、放射诊疗与核事故医学应急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名单
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认真筛选审核并经公示后,确定邓智勇等44名同志为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见附件)。
二、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的职责
(一)参加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卫生审查活动;
(二)参加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
(三)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放射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
(四)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组织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卫生审查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
(二)专家库专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开展工作,独立、客观地提出意见;
2.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
3.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4.不得参与有碍公正性的活动;
5.不得以专家库专家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
6.主动申请回避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放射卫生技术评审活动。
(三)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实时进行调整公布。
附件: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名单
附件(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