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云教语〔2013〕4号)要求,南涧县城作为三类城市(县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在2017年完成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2017年10月对南涧县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进行验收。为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工作,根据县委政府及卫计局的相关安排,制定我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建立全院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营造出和谐美好的语言文字环境,确保今年10月份我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考核验收。
二、工作目标
(一)基本目标
2017年9月30日前在我院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全院干部职工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文化素质,助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城市软实力及内涵建设,塑造南涧县城良好形象。积极配合县语委办公室组织的创建和初评整改及最终的迎检工作。
(二)具体目标
1.形成符合医院实际及语言文字工作特点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工作格局,做到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2.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相关制度措施,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在工作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导医台医务人员必须用普通话为群众提供就诊服务。
3.医院社会用字达到国家现阶段规范标准要求,公共场所的各种标牌、宣传标语和广告等,要做到文字规范、字形完整。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成立如下工作领导组。
组 长: 自文军
副组长: 唐 勇 石建莲 张德珍尹文升
组 员:罗雪莲 杨政菊 茶世美 钟鸿飞 何正玉 马顺良 罗满仙 左世月 吴雄英 鲁银玲 李洪珍 陈志仙 刘国丽 罗 宝 罗盛军 董朝武 刘正香 张怀荣 张瑜 张学海
领导组下设语委办公室,由唐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雪莲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李秀琴、时秋云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7年3月-4月)
制定印发《南涧县中医医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全院范围内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方法、内容和意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7年4月-6月)
一是制定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做好迎评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二是单位用语规范,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公务用语地位。导诊、各类会议主持、发言等使用普通话;各类大型公众性活动的主持、发言等使用普通话;在媒体发表讲话或接受采访使用普通话;科室交班使用普通话;工作接电话(包括总机)使用普通话;接待外地客人使用普通话。三是单位用字规范,名称牌(招牌)用字规范,不使用手书字、外语,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公文印章用字规范;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宣传栏、便民服务电脑显示屏等用字规范;设在院内的政务宣传栏、方位指示牌等标牌用字规范;奖牌、奖状、证书用字规范;内部印刷物(文件、通知、刊物)用字规范;个人名片用字规范;网站网页用字规范。四是各科室按照《南涧县中医医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本科室认真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对活动有关痕迹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各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痕迹资料(文字、图片、证书等),为迎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自检自查阶段(2017年7月-8月)。
对照《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指导标准》的评估标准,在单位内开展自检自查,提出整改措施。县卫计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将对我院的达标创建工作进行初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我院将相关痕迹资料、自检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报县卫计局创建办。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7年9月-10月)
接受县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领导组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各科室充分认识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方案要求,细化目标责任,明确负责人员,与创建办做好沟通衔接,做好统筹准备工作。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科室要对照方案要求,围绕工作目标,结合科室实际,精心组织,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自查落实,整改提高。全院抓好自查、自评、自纠,确保工作实效。加强本院语言文字台账的管理,按照评估要求建立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做到资料齐全,清晰有序,方便查阅。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对各我院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抓好重点,规范管理。在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一要做到窗口服务、各类会议、接听电话等各种工作场合坚持使用普通话;二要切实加强文字管理工作,做到起草公文、书写病历等严格按规范执行。
(五)加强监督,及时整改。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各项措施,发现不规范用语用字及时予以纠正,将规范公务用语用字纳入部门和人员的考核、推优评优工作,逐步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院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七日